阅读内参 卡号:  密 码: 设为首页
理财师俱乐部 企业家金融俱乐部 清华大学金融培训中心
首页 | 新闻 | 专题 | 银行 | 保险 | 股票 | 理财 | 基金 | 期货 | 债券 | 外汇 | 信托 | 存款 | 贷款 | 城商行 | 农金 | 票据 | 人物
论坛 | 博客 | 住房 | 汽车内参 | 直播间 | 信用卡 | 融资 | 会员 | 软件 | 培训 | 猎头服务 | 网上银行 | 电话银行
金融联盟:
总站 济南 青岛 淄博 枣庄 东营 烟台 潍坊 济宁 泰安 威海 日照 莱芜 临沂 德州 聊城 滨州 菏泽
您现在的位置:主页>银行>城商行>文章内容
小银行造就大富翁 城商行成造富机器
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:胡俊华 发布时间:2008-07-25 点击:

  虽然股价大幅缩水,但部分城商行限售股解禁的财富效应依然引发关注。北京银行(601169,SH)、南京银行(601009,SH),随着各自限售股票的相继解禁,成百上千名百万富翁批量诞生。并且,这些“纸上财富”将变成“真金白银”。

  毫无疑问,城商行已经成为新的造富机器,其高管层收入将国有大行远远抛在后面。但有业内人士质疑称,城商行内部职工持股或有贱卖之嫌。

  比收入 国有大行望尘莫及

  随着南京银行原始股在7月21日上市流通,除该行前三大股东所持股份外,该行6691名原始股东均可将手头原始股自由变现。据悉,该行约有66名自然人原始股东因持有10万以上股票而一夜 “坐拥”百万真金白银。据了解,在这66名自然人股东中,南京银行的内部职工就有30人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尽管城商行在资产规模、净利润和影响力等方面与国有大行相去甚远,但城商行高管在收入(包括年薪和股权回报)方面,已经将国有大行的同行远远甩在身后。

  首先是在年薪上,城商行高管年薪已经紧逼国有大行。根据各大上市银行2007年年报披露,南京银行董事长林复的年薪为107.51万元,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年薪具体数额虽未披露,但其年报称该行“10位高管的薪资在100万~180万之间”。而作为国有大行的同行,工行董事长姜建清2007年年薪为179.5万元,建行董事长郭树清年薪为178.3万元,这一数额虽然较多,但城商行的高管们除了领年薪,还持有自家银行股份,这将给他们带来巨额收益。

  由于内部职工持有自家银行股份十分便利,且成本低廉,也使得城商行内部职工纷纷持股。

  存在利益输送之嫌

  “城商行内部员工持股比例高且数量庞大,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。”海通证券银行业分析师范坤祥称,由于城商行多由城市信用社整合而来,因此,银行原始股东数量巨大,员工持股比例居高不下。

 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,城商行内部员工持股比例高的背后,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。他称,以近乎全员持股的北京银行来说,该行在1996年由90家城市信用社的法人股东和众多个人股东共同入股创办,且两者数量之比约为1:2。但由于当时经营状况不好,股东们都缺乏信心,不断传出股东退股的消息。因此,该行不得不两次组织内部职工认购,而且价格低廉。后来,北京银行才得以引入战略投资者,并成功上市,实现了麻雀变凤凰。

  该人士称,在这一过程中,各大城商行的高管们可以低价购买股票,这也是为人诟病颇多的地方。

  兴业证券银行业分析师王倩表示,由于城商行与国有大行在机制上完全不同,因此,在收入上是“没有可比性的”。她称,虽然城商行高管在收入上将国有大行的同行抛在后面,但国有大行所具有的行业地位和行业影响力,绝非城商行可比,而且,国有大行的高管“得到的不仅仅只是百万年薪”,还要考虑其他的待遇。

  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则表示,虽然城商行高管和内部员工大范围持股存在着复杂的历史原因,但其持股成本如此低廉,特别是增发价格“出奇地低”,难免存在为内部职工输送利益之嫌。他称,此前在国有银行股权问题上存在 “贱卖”的争议,那么,这一争议在城商行同样存在。

  该人士称,虽然城商行大范围员工持股,可以为城商行提供一个相对比较有效的激励机制,但在股权激励机制上,显然并非只有将股权低价出售给内部职工一条路子。股权激励应该充分考虑与银行未来业绩挂钩,设计出科学有序、价格合理的期权激励。


相关文章
·城商行不良信贷现“抬头”迹象
·兴业银行“在线兴业”荣膺“最佳网上银行”
·四家网银异地转账使用成本核算:哪家最合算
·浦发银行10月8号起异地存取转账等收费
·工行网银份额居国内各银行之首
·交行沃德财富推出健康医疗贵宾服务
·钞票连体溢价猛增 整版钞可升值数十倍
·广州商行上半年盈利4.2亿元
·新资本协议:城商行搏出位的机会
·山东14家城商行本月结盟
·城商行资本充足率接近10%
·城商行省内联合重组已成潮流
发表评论 请您注意
用户名: 密码: 匿名
新注册
评论内容:(最多超过250字,需审核后才会公布)。
查看评论(0条)
·尊重网上道德,遵守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
·尊重网上道德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
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
·评论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
·您在本网评论发表的作品,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
·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
银行要闻
保险资讯
网站首页  |  关于我们  |  招商合作  |  投稿信箱  |  友情链接|  在线留言
Copyright © 2005-2007 qljr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 齐鲁金融网 版权所有
地 址:济南市山大路47号数码港大厦A-905室 邮编:250013 电子信箱:qljrw@163.com
联系电话:0531-86986660 传真:0531-86986660   [鲁ICP备05048831号]